办理机构: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办理时限: 20个工作日
联系方式: 3373335
必须提交以下附件资料:
* 书面申请表、申请书
* 外汇登记证原件(验后返还)
*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
* 组织机构代码证
视情况补充的资料:
* 企业增资或减资应提供外经贸部门的批复文件、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及工商变理登记证明
* 企业如发生账户迁移,应提供能反映原外汇账户贷方累计出资情况及作余额的对账单
* 企业如以其外债转增资本,应提供外汇局出具的外债注销证明
* 退回原开户核准件(企业联,银行联或开户银行开出的撤户证明)
* 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。(如近期银行对账单、验资报告、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、新办工商营 业执照和经贸部门批准证书等)